我院中心组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

我院中心组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

    8月26日,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学习会由张翼院长主持,在院的院领导班子成员、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学习。
     院党委常务副书记许辉带领与会人员,原原本本地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全文。
     张翼院长结合学习谈了自己的体会。张院长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“牛鼻子”,把权力与义务、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,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、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。
    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聚焦全面从严治党,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和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。它的出台,让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完善,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清晰,对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、党的建设缺失、全面从严治党不力,组织涣散、纪律松弛、不担当、不负责等突出问题,实现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。
     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。张院长要求,院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,切实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要联系实际贯彻好条例,把自己摆进去,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扛起责任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。同时,要用好《条例》,让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成为常态。(党办 谷春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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